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先行招投标的通知 武发改〔2024〕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广电东路99号,原武进区看守所院内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305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地上三层的技术业务大楼,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2.3质量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2.4设计服务期要求:3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提交全套设计方案等所有文件;方案通过后 2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岩土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初勘不得影响初步设计完成时间,详勘不得影响施工图完成时间;施工图出图前,勘察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同时,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合计35天。)
2.5投资总额:8000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项目所需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相应的报批手续(招标人配合办理此手续)和全过程后续服务,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岩土工程:本项目的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含降水、支护方案、支护图
纸)等,提供有效、完整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现场原始地貌标高图和相关的报告等;
(2)初步设计及概算;
(3)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含设计试桩和桩基)、节能、太阳能、给排水、电气、 暖通、消防、智能化、钢结构、幕墙、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房屋外立面、抗震支架、消防泵房等,绿建(出具满足审图要求的绿建报告)、海绵城市、项目范围内市政设计(含道路、铺装及停车位、管线综合、雨污水管线施工图、给水管线施工图、室外消防给水施工图、室外消防联动电气施工图)、景观绿化(含照明设计、室外道路标识)、围墙(含临时围墙、正式围墙),精装修专项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含与勘察设计相关的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招标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招标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
(4)辅助工程招标、服务施工过程(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优化、主要部位验收、主材封样等)、参加竣工验收、协助竣工结算、配合交付运维及项目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5)所提供勘察设计文件需满足土地出让条件所规定的所有建设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标段内容
规模面积
估算价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
专业、等级
01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实际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
112.5万元(其中勘察3.75万元,设计108.75万元。)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
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情况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并按相应情况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情况1
√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情况2
联合体牵头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1)“√”表示具有此项资质;“-”表示无此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勘察负责人必须为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5日 09 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